西安交警拆除多处非法交通指示牌 保证出行安全
西部网讯(陕西广播电视台《第一新闻》) 近期,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秩序中队的民警在巡逻过程中,却发现了一些非法设立的交通指示牌。既影响市容、还容易误导驾驶员。今天(2月16日)上午,灞桥大队的民警们对辖区内多处非法交通标志牌进行拆除。
您瞧,这蓝底白字的指示牌,扎在西安市长乐东路和沁水路的十字路口旁,打眼看上去是不是很像交通标志牌?可仔细一看,牌子上写的却是一家房地产销售中心的名字。
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董新:“这个是广告性质的指示牌,但是它沿用的是蓝底白字的交通道路指示标志的规格,这从咱们西安市户外广告设计条例里是不允许的。”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八条106条规定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交通标志;根据《陕西省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、十四条规定: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利用交通标志、损害市容市貌,影响人民生活。
记者:“这个牌子是谁放到那里的?”
广告牌商家策划部工作人员:“广告公司。是这样,我给我领导反馈,然后尽快配合政府部门,然后按规定去走。”
在西安咸宁东路进入东三环岔道口记者看到,一块施工牌挡在交通指示牌的前方。
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董新:“这个牌子目前设的施工单位还不清楚,但应该是前期道路施工的时候设置的限高标志,但因为施工已经结束了,这牌子还没有拆除,它后边已经影响到后边东三环半坡立交的指引标志了。”
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,近期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灞桥大队也将继续加大巡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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