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、标线知识
1、交通信号
(1)道路交通信号由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、交通警察的指挥组成。
(2)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,表示(禁止通行);绿灯亮表示(准许通行);黄灯亮表示(警示);
(3)交通信号灯绿灯亮时,表示准许车辆通行,(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车辆、行人通行)。
(4)交通信号灯红灯亮时,车辆应当停在(停止线以外),(右转弯)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、行人通行的情况下,可以通行。
(5)交通信号灯黄灯亮时,(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行驶)。
(6)红色叉形灯或红色箭头灯亮时,(禁止车辆通行)。
(7)绿色方向指示信号灯:箭头方向向上,准许车辆(直行);箭头方向向左,准许车辆(左转):箭头方向向右,准许车辆(右转)。
(8)红色方向指示信号灯:箭头方向向上,禁止车辆(直行);箭头方向向左,禁止车辆(左转):箭头方向向右,禁止车辆(右转)。
(9)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,提示车辆、行人(通过时注意瞭望,确认安全后通过)。
(10)道路与铁路屏幕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,(禁止车辆、行人通行)。
(1)禁令标志:圆形、红边、白底、黑图案加红杠;禁止或限制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。圆形、白底黑图案为解除禁令的标志。
(2)警告标志:三角形、黄底黑边黑图案;警告车辆、行人减速慢行,注意危险的标志。
(3)指示标志:蓝底白图案;指示车辆、行人实施某种交通行为的标志。
(4)指路标志:蓝色或绿色(高速公路专用);传递方向、地点、距离标志。
(5)辅助标志:白底黑字。当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,配合主标志一起使用。距离的辅助标志表示以内的距离。
(6)旅游区标志和施工标志。
(1)中心双实线(黄色):严格禁止车辆越线超车、向左转弯或压线行驶。
(2)中心单实线(黄色):严格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压线行驶。
(3)中心虚线(黄色):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越线行驶。分隔相对方向车道。
(4)中心虚实线(黄色):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压线行驶,虚线一侧车辆在超车或向左转弯时可以越线行驶。
(5)车道分界线(白色):分隔同方向车道,虚线可选择变换车道,实线不准变换车道。
(6)导向箭头:车辆行进方向。车辆遇有导向箭头,应按导向箭头指示方向行驶。进入车道分界线实线段后不准变更车道。
(7)停止线:交叉路口一条白色实线。遇有停止信号,车辆应停止在停止线以外。
(8)减速让行线:交叉路口两条平行白色虚线。
(9)停车让行线:交叉路口两条平行白色实线。
(10)中心圈:在交叉路口中央,左右是区分车辆大小转弯,车辆不准压线行驶。
(11)左转弯导向线:左转弯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分界线。机动车靠分界线的左侧行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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